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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力容器按安全技术管理分类
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条例》采用综合分类方法,不仅考虑容器的压力和容积的乘积,还考虑介质的危险性和容器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,便于安全技术监督管理。该方法将压力容器分为三类:
1.第三类压力容器,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为第三类压力容器:
高压容器;
中压容器(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);
中压储存容器(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,且pV乘积大于等于10MPa·m3);
中压反应容器(只有pV产品大于或等于0.5pam3的易燃或中度危险介质);
低压容器(限于产品大于或等于0.2MPam3的极度和高度危险介质);
高压、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;
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;
由强度等级较高的材料制成的压力容器(指相应标准规定的抗拉强度下限大于或等于540兆帕);
移动式压力容器,包括铁路罐车(液化气体和低温液体为介质)、罐车[液化气体运输(半挂车)、低温液体运输(半挂车)、永久性气体运输(半挂车)]和罐式容器(液化气体和低温液体为介质)等。
球形储罐(容积大于或等于50m3);低温液体储存容器(体积大于5m3)。
低温液体储存容器(容积大于5m3)
2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类压力容器为二类压力容器:
中压容器;
低压容器(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);
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(仅限易燃介质或毒性中等的介质);
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;
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。
山东宏扬石化工程有限公司,成立于1995年,公司现有员工1000余人,其中具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20余人,各类机械设备、检测器械2000余台(套),固定资产1.5亿元;公司总部设在山东省费县经济开发区。
山东宏扬石化工程有限公司,经营范围广泛,拥有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资质,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、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、建筑工程施工、环保工程施工、园林绿化施工、塑胶跑道施工、体育场地设施施工。
压力管道GA、GC、GB安装施工许可、压力容器一、二、三类、球形储罐设计、制造、安装许可;
并获得了ISO2001质量管理体系、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。
公司坚持“诚信、求实、敬业、奉献”的经营理念,业务遍及全国各地。是中央直属企业、中石油、中石化、中国化工集团设备制造合格供方、工程施工合格单位优质单位。公司涉足化工、石油、化肥、医药、房屋建筑制造、消防、环保、安防等多种产业的发展。
公司总部现有办公设施近6000m2,占地十万平方米,拥有自主施工石油化工工程装置,球形储罐设计、制造、施工、十万立方的储罐工程施工,大型机电工程施工。轻钢结构房屋制造(含工厂化房屋制造、现场安装),消防、环保、安防设施工程的施工;公司下设六个分公司、十八个直属项目部、项目遍布全国各地,多年受到主管部门和用户的好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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